12月11日,浙江省生态环境厅、省发改委、省住建厅三部门刚刚联合印发了《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》
根据各单位意见反馈情况,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拟通过中央生态环境资金、“两新”专项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等多种途径给予补助,后续也将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出台地方财政支持措施。
为什么浙江省在反对声音如此大的情况下,还要坚持提标?其实,垃圾焚烧超低排放改造已是箭在弦上,不得不发。
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表示,2023年11月,国务院印发《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》。随后,结合浙江实际,浙江省政府也于2024年5月印发了《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》。
按照这个计划的要求,2024年全省要启动生活垃圾焚烧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,2027年则要基本完成全行业超低改造任务。
正因为如此,所以浙江省生态环境才会牵头组织编制上述《方案》。
在他们看来,现行生活垃圾焚烧厂污染物排放主要执行《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485-2014)要求,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相对宽松。以氮氧化物为例,已经是火电、钢铁、水泥等行业的数倍。
而随着污染防治技术的提升,目前已有较为成熟的污染防治技术,可以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焚烧行业的排放水平了。
按照他们的预估,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厂完成超低排放后,污染物排放将大大降低,有望减少60%以上的污染物。
上一篇:2026上海环博会垃圾焚烧发电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