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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处置固体废物 犯罪嫌疑人被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

日期:2024-11-22 15:19:07 来源: 浏览次数:

非法处置固体废物,犯罪嫌疑人被处十个月至四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


建筑垃圾有跨省转移的,就有跨省承接的。2020年6月,浙江省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就打掉一个盘踞在上海市闵行区、浦东新区等地,从事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的犯罪团伙。


原来,2020年6月10日,嘉善分局接到举报,称嘉善县姚庄镇有人非法处置固体废物。随后,专案组锁定了李某石、朱某连等8名犯罪嫌疑人,并在浙江嘉善、江苏吴江等地将其全部抓获,当场查扣倾倒固体废物的车辆以及近百吨尚未倾倒的混合垃圾(生活垃圾、建筑垃圾)。


经查,2020年4月至6月,李某石、朱某连等人以每车4000余元的价格,从上海市承接固体废物处置业务。然后在上海周边寻找偏僻地点作为填埋点,雇佣卞某磊负责指挥填埋及清点车数,将上海市居民小区、建筑工地、垃圾中转站的固体废物转移至填埋点进行非法处置、倾倒和填埋,严重污染环境。


据统计,该团伙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300余车次,共计1.4万余吨,涉及上海市金山区、江苏省苏州市和浙江省嘉兴市等22处填埋点,造成公私财产损失1205.89万元。


鉴于该情形已经涉嫌污染环境罪,2022年6月2日,嘉善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李某石、朱某连等1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十个月至四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,并判处李某石、朱某连等40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1200余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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